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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684170090-001 所属地区 高碑店市
工程名称 东盛派出所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高碑店市公安局
工程地点 高碑店市新华大街东侧、长丰路北侧
建筑面积 210.63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一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210.63平方米;外线含景墙影壁、围墙、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强电管线、路灯和室外给排水等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更**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83.56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任中凯 联系方式 0312-5075353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9-13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09-19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9-1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09-19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高碑店市公安局
东盛派出所附属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032017GCZB442 建设网编号:13068417009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东盛派出所附属工程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批准,批准文件为高发改复字【2013】11号。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盛派出所附属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新华大街东侧、长丰路北侧
建设规模:一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210.63平方米;外线含景墙影壁、围墙、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强电管线、路灯和室外给排水等详见招标文件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概算投资:约计83.56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1月25日(遇到冬季停工时间顺延)
日历工期:10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包含的所有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持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5.1 有意承担此工程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还应提供进冀投标手续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 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保定高碑店市团结东路93号 办公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政编码:074000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电话:(0312)2919123 联系电话:(0312)5075353
传真:(0312)2919123 传真:(0312)5075572
联系人: 闫云 联系人:任中凯、郝嵩
日期:2017年9月13日